課程名稱 |
社會安全制度與法律 Social Security Systems and Law |
開課學期 |
108-2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孫迺翊 |
課號 |
LAW4069 |
課程識別碼 |
A21 U317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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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一3,4(10:20~12:10) |
上課地點 |
霖1304 |
備註 |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70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82LAW4069_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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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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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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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待補社會安全制度與法律是一門深受價值立場與政策取向影響的法律,也是一門結合不同法領域、跨越不同學門的新興法領域。近年來社會福利國家之建構及相關法制在我國逐漸受到重視,除有大量的立法產生外,相關的法律爭議問題亦逐漸浮現。
本課程希望能在既有的法律體系上,導引同學認識此一新興法領域,讓同學先瞭解社會福利國家的基本價值立場、涵蓋哪些領域、有哪些基本建制原則,以掌握看似技術性的法律規定。本課程依單元內容,亦將延伸至相關的憲法、行政法與民法議題。本課程希望讓同學對社會法能有基本的瞭解,也希望能培養法律系同學綜合分析運用不同法律的能力。 |
課程目標 |
理解憲法社會國原則及其在我國的落實
理解並掌握我國社會法的法律體系
理解並能分析我國社會法相關法律爭議問題與政策改革之核心論述
瞭解國際人權公約對社會公平與社會安全制度的規範及其內涵
瞭解其他社會福利國家之政策與法律發展變遷及其理念 |
課程要求 |
一、期中作業佔50 %,期末考佔50 %。期中作業於4/14公布,4/20前繳交。
二、課外議題分析報告20分,外加於期中、期末成績之上。5/31之前上傳繳交。
三、另依上課參與、出席狀況酌為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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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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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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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閱讀 |
待補 |
參考書目 |
1. 台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主編,社會法,元照,二版,2016
2. Eberhard Eichenhofer著,林谷燕、邵惠玲、孫迺翊、蔡維音主編, 德國社會法,新學林,2019
其餘單篇文章參見課程大綱內容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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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3/2 |
課程介紹、福利國家的歷史演進過程 |
第2週 |
3/9 |
社會法之概念及社會法之體系 |
第3週 |
3/16 |
憲政國家秩序下的社會法 |
第4週 |
3/23 |
社會救助法(一) |
第5週 |
3/30 |
社會救助法(二)、就業促進法制 |
第6週 |
4/06 |
社會保險法– 通則 |
第7週 |
4/13 |
演講:住宅交給自由市場交易,還是社會資源分配的對象? |
第8週 |
4/20 |
年金保險(一)勞保 |
第9週 |
4/27 |
年金保險(二)勞保與勞退 |
第10週 |
5/4 |
社會保險法 – 年金保險(三)公教人員退休制度與年金改革 |
第11週 |
5/11 |
社會保險法 – 年金保險(四)國民年金與老農津貼 |
第12週 |
5/18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一) |
第13週 |
5/25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二) |
第14週 |
6/01 |
社會保險法 – 全民健康保險(三) |
第15週 |
6/08 |
長期照顧制度 |
第16週 |
6/15 |
期末考 |
第17週 |
06/23 |
身心障礙者權益/ 自主學習 |